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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器械包装封包要求
该品包装要求如下:
1、包外应有灭菌化学指示物,并标有物品的名称、包装者、灭菌器的编号、以及灭菌批次、还有灭菌日期及失效期。
2、口腔门诊手术包的包内、包外均应有化学指示物。
3、纸塑袋包装时应密封完整,而且密封宽度要大于或等于6mm,而包内器械距包装袋封口处要大于或等于2.5cm,需要注意的是纸袋包装时应密封完整。
4、医用热封机在每日使用前应检查参数的准确性。
灭菌包装袋怎么怎么封口操作
灭菌包装袋的方法如下:
一、自封型灭菌包装袋:
揭开医用自粘胶带,沿着封口处的虚线粘贴即可。
二、热封型灭菌包装袋,利用封口机进行灭菌操作
使用封口机进行纸塑袋包装时,请注意检查封口日期是否准确,并检查封口后日期的有效性。当笔迹变浅时,请及时添加打印机墨水。医用封口机的温度通常为180℃,以将聚丙烯熔融成液态并将薄膜挤压成纸纤维。纸塑包装的封口图案宽度应≥6mm,且封口必须为连续连续形状,平坦且无皱纹,无气泡或漏液。
.包装时,请检查包装物品的清洁度和干燥度。在高压蒸汽灭菌过程中,设备未完全清洁,剩余的油和湿气仅将纸张表面浸泡形成湿包。
3.保护锋利的仪器部件,如锋利的剪刀等,用硅胶管或橡胶管覆盖,以免刺穿纸塑包装,导致灭菌失败;
4.纸塑袋必须适当切割并准确使用,以除去空气,浸泡消毒剂并干燥。排出不想要的空气将成为热量和湿气的障碍,因此在密封之前应尽可能多地除去空气。另外,包装袋不能太满。拉伸纸塑包装袋可能会导致在灭菌或移动时纸张撕裂或密封件破裂;其他设备挤满了包装袋,包装袋中没有一定的空间,这对蒸汽不利。浸泡并循环,蒸汽易于聚集在包装袋的塑料表面上,并且难以汽化并且易于生产湿包装。但是袋子不要太大,因为袋子的移动可能会导致袋子中的内容物从一端滑到另一端或从一侧滑到另一侧。过度的滑动可能会损坏封口或刺穿纸张的一面。袋中还残留有相对较多的空气,加热时在袋中会产生更多的冷凝水,并且过多的冷凝水不能完全蒸发,容易造成湿袋。因此,为了为袋的缩短和循环留出空间,在装置和袋的密封边缘之间应留出约2.5cm的空间。对于较大的袋子,密封一端后,轻轻按压袋子中的空气以将其排出,然后密封另一端。袋子中的冷空气更少,加热时袋子中将产生更少的冷凝水,从而引起湿气降低了包装的可能性。
自己真空包装如何封口
真空包装是不可以热封口的。。。
采用真空包装应待冷却后,再进行行抽真空包装,这样才会保持顾放期不坏。
如果是食品还有热气,就进行真空包装的话,那真空袋里可能就会出现水气、水珠。这种水气、水珠在袋中会影响食品,会造成食品变质,甚至会腐烂。
有热水气或水珠的真空包装,也不叫真空包装了,因为真包装是袋中没有空气,没有水份的。
纸塑袋密封包装其密封宽度应
纸塑袋、纸袋等密封包装其密封宽度应()
A.≥5mm
B.≥6mm
C.≥7mm
D.≥8mm
答案
B
解析:纸塑袋、纸袋等密封包装其密封宽度应≥6mm。
包装时器械距包装袋封口处≥2.5cm。根据消毒供应专科要求,纸塑袋、纸袋等密封包装其密封宽度应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密封式包装如使用纸袋、纸塑袋等材料,可使用一层,适用于单独包装的器械。
包装纸箱可以带上飞机吗
纸箱可以带上飞机。乘坐飞机时可以随身携带一件物品,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重量不超过5公斤,超过标准的需要托运。
1、乘机时严禁携带及托运的物品
枪支(含各种仿真玩具枪、微型发射器及各种类型的攻击性武器)、弹药、军械、警械、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性物品、危险溶液及其他禁运物品带上飞机或夹在行李、货物中托运。凡携带或夹带上述物品的一经查出,立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乘机行李
旅客在旅行中为了穿着、使用、舒适或方便的需要而携带的物品。如没有另外的规定还包括了托运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公斤,体积为40×60×100厘米。
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儿童的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3、免费随身携带物品
在旅行期间可以免费自行携带零星小件物品乘机。航空公司对体积及重量有限制。每人可携带一件物品,每件的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重量不超过5公斤。头等舱旅客可以携带两件五公斤。打火机、液体、刀具等不得作为随身携带物品带上飞机。
不允许在托运行李中夹带锂电池,只可以随身携带个人自用的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消费用电子装置(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和便携式摄像机等)。对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并且仅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备用电池每人限带2个。
扩展资料
《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附件一:《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包括:
(一)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1、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2、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等。
3、其他枪支:样品枪、道具枪等。
4、军械、警械: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
5、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电击器、防卫器等。
6、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二)爆炸物品类,包括:
1、弹药: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等。
2、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爆破剂等。
3、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
4、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刀具:指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所列出的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
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刀、双刃刀以及其它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少数民族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带、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属于管制刀具,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使用。
(四)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水燃烧物品。
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液体;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燃固体;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等各种无机、有机氧化剂。
(五)毒害品:包括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六)腐蚀性物品:包括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七)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八)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安检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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